一師一典範實施計畫

壹、依據 1.教育部990224臺國(四)字第0990029078號函推動終身反省品德教育實施 活動。 2.教育局990322北市教國字第09933095900號函推動品德教育實施計畫。 3.本校990304行政會報通過「教育同心圓藍圖」提案。 貳、目標 1.呼籲為人師表者,當一步一腳印,以身作則為學生的生命留下典範,引導 學生找回自己的經典。 2.學生經過老師的典範學習引導,發展一生的目標與理想,建立自己「不變 的典範」。 3.培養學生之優良品德,成為社會國家的棟樑。 參、實施理念 1. 韓愈云:「師者所以傳道、授業、解惑者也。」一位良師自然會滿足此為 人師表之條件。試想為人師者如何傳道?要傳什麼道?道者乃是「不變的 典範」,故此師者若要傳道,必先以身作則先建立崇高的典範,自然就能 讓莘莘學子在典範的薰陶之下,達到潛移默化的功效。師者之傳道,即是 展現崇高典範的影響力,讓學生見典範,自然起而效之;也是將此無邊的 愛與關懷的透析力,點點滴滴滲入學生的生命之中,讓學生能找到自己的 經典方向。這是老師無形的傳道過程,也是對學生影響最為深遠的動力, 更是為人師表任重道遠的高尚責任,這一切正在時時左右著每一個交會生 命的變化。 2.鼓勵學生篤行實踐,一切「做就對了」,光明的生命主軸,就要好好去實 踐,這才是真正「用生命書寫生命」、「用生命實踐生命」、「用生命篤 行生命」的真實展現。「自我生命實踐」是在同心圓之中心;其中「自命 」一體,即找回自己之天命與使命;「我實」同氣,即展現自我之生命主 軸與實踐篤行光明之自我;「生踐」合一,即實踐光明生命之意義,並且 展現「為天地立心,為生民立命」之崇高精神。 肆、實施方式 1.每學年度第一學期末六大學科教學研究會推派良師典範1位給校方,由校 方將各科所推派之良師典範,整理表揚並公告。 2.整理出良師典範之優良事蹟。 3.製作看板張貼於校園裡。 4.舉辦表揚活動。 5.頒發獎狀,以茲紀念。 伍、經費:由相關經費支應。 陸、本計畫經學校行政會報通過,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99.04.09核定